为贯彻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“铁腕治污”要求,加大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力度,全面提升我市污染整治水平,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监察执法“六查一提高”活动。
一、活动目的
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,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、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,认真贯彻铁腕治污方针,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,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,切实减少污染,努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。
二、活动内容及要求
㈠查污染源分布情况。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,查清全市排水工业企业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量及去向,切实做到底数清楚。
㈡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。全面检查企业立项、建设、“三同时”、投运各阶段的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,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。
㈢查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。对照污染减排分解任务,逐项核实各项指标和工程技术措施是否落到实处、提标工程进展情况。
㈣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好和运转情况。查清治污设施的建设情况及处理工艺、运行台帐。涉及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的,要核对转移处置手续,严防非法转移及倾倒。
㈤查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及装备达标情况。对照《江苏省环境监理机构职责和定编标准》以及《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》和《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》,核查环境监察机构人员缺编数、在岗率和装备达标率,确保年内到编达标。
㈥查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情况。对照职责和各级权限,查建设项目有无越权审批,污染源监管责任是否落实,重点环境信访是否处理到位,重大污染事件是否存在迟报瞒报问题。
㈦全面提高环保系统执法水平。在认真查找问题的基础上,逐项提出整改要求,限期完成整改任务,切实做到提升能力有新进步,解决问题有新成效,推动工作有新突破,使环境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。
三、活动安排
活动从10月20日开始,为期两个月,分五个阶段实施。
㈠动员部署阶段(10月20日至10月24日)。制定下发活动方案,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。
㈡全面清查阶段(10月25日至11月10日)。对照“六查一提高”内容和要求,开展自查自纠,做到全面检查、查深查实。
㈢整改提高阶段(11月11日至11月20日)。对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提出整改要求,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切实抓好落实。
㈣初步验收阶段(11月21日至11月30日)。由盐城市对检查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,对不符合要求的,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,限期完成。
㈤迎查验收阶段(12月5日至12月15日)。做好迎接检查准备。省、市将组织对有关市进行现场核查验收,我市辖区内只要有一个单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,全市就不能通过验收,必须进行补课,限期整改。
四、保障措施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市环保局成立“六查一提高”活动领导小组,由王世平局长任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活动组织、协调、调度工作。
二是深入宣传发动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,进一步统一思想,认真查找存在问题,联系实际制定方案,主动汇报实际情况,争取有关部门支持,努力实现“六查一提高”活动目标。
三是严格考核奖惩。把活动情况与效能考核、综合考评挂钩。为防止走过场,凡验收不合格的单位,年终考核时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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